寨卡病毒病诊疗方案(2016 第一版)

2016-04-06 18:36 来源:卫计委官网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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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卫计委发表「寨卡病毒病诊疗方案 (2016 第一版)」一文,现整理如下,供各位医生朋友参考。

寨卡(Zika)病毒病是由寨卡病毒引起的一种自限性急性传染病,主要通过埃及伊蚊叮咬传播。临床特征主要为发热、皮疹、关节痛或结膜炎,极少引起死亡。世界卫生组织(WHO)认为,新生儿小头畸形、格林一巴利综合征(吉兰一巴雷综合征)可能与寨卡病毒感染有关。

寨卡病毒病主要在全球热带及亚热带地区流行。195 年,在乌干达和坦 桑尼亚的人体中分离到该病毒。此后,多个国家有散发病例报道。200 年,首次在西太平洋国家密克罗尼西亚的雅普岛发生寨卡病毒疫情暴发。截至 2016 年 1 月,至少在非洲、亚洲、美洲的 45 个国家有寨卡病毒传播的证据,以巴西疫情最为严重。

病原学

寨卡病毒是一种蚊媒病毒,于 1947 年首次在乌干达恒河猴中发现。属 黄病毒科黄病毒属,为单股正链 RNA 病毒,直径 40 ~70nm,有包膜,包含 10794 个核苷酸,编码 3419 个氨基酸。根据基因型别分为非洲型和亚洲型,本次美洲流行的为亚洲型。

寨卡病毒的抵抗力不详,但黄病毒属的病毒一般不耐酸、不耐热。600℃ 30 分钟可灭活,70% 乙醇、1% 次氯酸钠、脂溶剂、过氧乙酸等消毒剂及紫外线照射均可灭活。

流行病学特征

1.  传染源。

患者、隐性感染者和感染寨卡病毒的非人灵长类动物是该病的可能传染源。

2. 传播途径。

带病毒的伊蚊叮咬是本病最主要的传播途径。传播媒介主要为埃及伊蚊,白纹伊蚊、非洲伊蚊和黄头伊蚊也可能传播该病毒。亦可通过母婴传播,包括宫内感染和分娩时感染。乳汁中可检测到寨卡病毒核酸,但尚无通过哺乳感染新生儿的报道。罕见血源传播和性传播。

根据监测,我国有与传播寨卡病毒有关的伊蚊种类主要为埃及伊蚊和白 纹伊蚊,其中埃及伊蚊主要分布于海南省、广东省雷州半岛以及云南省的西双版纳州、德宏州、临沧市等地区;白纹伊蚊则广泛分布于我国河北、山西、陕西以南广大区域。

3.  人群易感性。

人群普遍易感。曾感染过寨卡病毒的人可能对再次感染具有免疫力。

临床表现

寨卡病毒病的潜伏期目前尚不清楚,现有资料显示为 3 ~ 12 天。人感染 寨卡病毒后,仅 20% 出现症状,且症状较轻,主要表现为发热(多为中低度发热)、皮疹(多为斑丘疹),并可伴有非化脓性结膜炎、肌肉和关节痛、全身乏力以及头痛,少数患者可出现腹痛、恶心、腹泻、粘膜溃疡、皮肤瘙痒等。症状持续 2~7 天缓解,预后良好,重症与死亡病例罕见。

小儿感染病例还可出现神经系统、眼部和听力等改变。孕妇感染寨卡病 毒可能导致新生儿小头畸形甚至胎儿死亡。

有与寨卡病毒感染相关的格林一巴利综合征(吉兰一巴雷综合征,Guillain-Barre Syndrome)病例的报道,但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尚未明确。   

实验室检查

1. 一般检查。

血常规:部分病例可有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

2. 血清学检查。

a. 寨卡病毒 IgM 检测:采用酶联免疫吸附法(EL 工 SA)、免疫荧光法等 进行检测。

. 寨卡病毒中和抗体检测:采用空斑减少中和试验(PRNT)检测血液中和 抗体。应尽量采集急性期和恢复期双份血清开展检测。

寨卡病毒抗体与同为黄病毒属的登革病毒、黄热病毒和西尼罗病毒抗体 等有较强的交叉反应,易于产生假阳性,在诊断时应注意鉴别。

3. 病原学检查。

a. 病毒核酸检测:采用荧光定量 RT-PCR 检测寨卡病毒。

. 病毒抗原检测:采用免疫组化法检测寨卡病毒抗原。

c. 进行病毒分离。

诊断和鉴别诊断

1. 诊断依据。

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相关实验室检查综合判断。

2. 病例定义。

a. 疑似病例:符合流行病学史且有相应临床表现。

(1)流行病学史:发病前 14 天内在寨卡病毒感染病例报告或流行地区 旅行或居住。

(2)临床表现:难以用其他原因解释的发热、皮疹、关节痛或结膜炎 等。

. 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且寨卡病毒 IgM 抗体检测阳性。

c.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经实验室检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者:

(1)寨卡病毒核酸检测阳性。

(2)分离出寨卡病毒。

(3)恢复期血清寨卡病毒中和抗体阳转或者滴度较急性期呈 4 倍以上 升高,同时排除登革、乙脑等其他常见黄病毒感染。

3. 鉴别诊断。

需要和以下疾病进行鉴别诊断:

a. 主要与登革热和基孔肯雅热进行鉴别诊断。

. 其他:与微小病毒、风疹、麻疹、肠道病毒、立克次体病等相鉴别。

治疗

寨卡病毒病通常症状较轻,不需要做出特别处理,以对症治疗为主,酌 情服用解热镇痛药。在排除登革热之前避免使用阿司匹林等非甾体类抗炎药物治疗。

高热不退患者可服用解热镇痛药,如对乙酰基酚,成人用法为 250~500 mg/次、每日 3~4 次,儿童用法为 10~15 mg/kg/次,可间隔4~6 小时 1 次 24 小时内不超过 4 次。伴有关节痛患者可使用布洛芬,成人用法为 200~400 mg/次 ,4~6 小时1 次,儿童 5~10 mg/kg/次,每日 3 次。伴有结膜炎时可使用重组人干扰素 α  滴眼液,1~2 滴/次,每日 4 次。

患者发病第一周内,应当实施有效的防蚊隔离措施。对感染寨卡病毒的 孕妇.建议每 3~4 周监测胎儿生长发育情况。    

预防

目前尚无疫苗进行预防,最佳预防方式是防止蚊虫叮咬。建议准备妊娠 及妊娠期女性谨慎前往寨卡病毒流行地区。

注:该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发布在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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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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