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水患儿补液有哪些注意事项?

2016-11-11 17:05 来源:丁香园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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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是腹泻的高发期,尤其是幼儿,这时纠正脱水很关键。

对于发生轻、中度脱水的一般患儿可定出第一天补液的总量和电解质的浓度,采取先快后慢、先浓后淡、见尿补钾的原则,进行静脉点滴或口服补液。但对严重的水和电解质紊乱的患儿,应严格肠道外补液并分步骤地进行治疗。先较快地补充累积损失,再较慢地补充继续丢失和生理消耗。

本期问答:脱水患儿补液有哪些注意事项?

脱水患儿补液在总量、液体组成、速度选择等方面各有哪些点需要注意?

参考答案

补液的原则 

对于发生轻、中度脱水的一般患儿可定出第一天补液的总量和电解质的浓度,采取先快后慢、先浓后淡、见尿补钾的原则,进行静脉点滴或口服补液。但对严重的水和电解质紊乱的患儿,应严格肠道外补液并分步骤地进行治疗。先较快地补充累积损失,再较慢地补充继续丢失和生理消耗。

补液总量 

治疗的第一个 24 小时的补液量应包括:累积损失量、继续丢失量和生理消耗量。依脱水程度补充总量 120~200 ml/kg(轻度脱水 120~150 ml/kg,中度脱水 160~180 ml/kg,重度脱水 180~200 ml/kg)。高渗性脱水,应在 2~3 日内缓慢纠正脱水。纠正脱水以后,每日液量只限于补充继续丢失和生理消耗量,总液量可减至 100~120 ml/(kg·d)。

液体组成 

第一个 24 小时补液内容:等渗电解质溶液(包括 Na+及 K+)和非电解质溶液(葡萄糖液的容量比例可根据脱水性质决定);等渗性脱水时,比例宜为 1∶1(相当于 1/2 等渗电解质溶液);低渗性脱水时,电解质溶液适当增多,使比例成为 2∶1(相当于 2/3 等渗电解质溶液):高渗性脱水时,应根据高渗的严重程度适当稀释,使二者的比例成为 1∶1 或 1∶2(相当于 1/2 等渗电解质溶液)。高渗严重者(如血清钠高于 165mEq/L)用 1∶1 或稍浓液体,较轻者用 1∶2。以免血清钠浓度下降过快,引起相对性水中毒。对于病情较轻或肾功能较好的患儿,或在条件较差地区,电解质溶液单用生理盐水也可以。

如酸中毒较明显,应用「2∶1 液」(生理盐水 2 份加 1/6mol 乳酸钠或碳酸氢钠 1 份配成)作为含钠液补充。葡萄糖液、生理盐水和 1/6mol 乳酸钠液(碳酸氢钠)的比例:

1)等渗性脱水:「3∶2∶1 液」。

2)低渗性脱水:「3∶4∶2 液」。

3)高渗性脱水:「3∶2∶1 液」或适当稀释,以不稀于「6∶2∶1 液」为度。

皆以均匀速度输入。条件许可时,在原计划输液总量和等渗电解质液量范围内,在输液开始阶段用含钠液较浓些(如用「2∶1 液」或「3∶4∶2 液」),而输液后段含钠液稍淡(如用「3∶2∶1 液」至「6∶2∶1 液」)。对有低钾血症的患儿,可在排尿后于上述液体中加入氯化钾静脉滴入。

近年来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提倡对于腹泻脱水患儿应用口服补液盐(简称 ORS),已在世界各地对不同病原和不同年龄的急性腹泻中推广应用。我国自 1980 年以来在各省市已经广泛使用,取得较好的效果。每配制 1 kgORS 需 NaCl 3.5 g,NaHCO32.5 g,KCl 1.5 g,葡萄糖 20 g。其电解质浓度为 Na+90 mmol/L,K+20 mmol/L,Cl80 mmol/L,HCO3 30 mmol/L,葡萄糖 111 mmol/L。由于秋季肠炎患者多有等渗或高渗脱水,应将 ORS 稀释 1/3 后口服(Na+含量降低为 60 mmol/L,K+13.3 mmol/L,Cl53.4 mmol/L,HCO3 20 mmol/L,葡萄糖 74 mmol/L,该葡萄糖浓度仍为促进消化道吸收水、钠的高峰浓度)。

补液的步骤及速度的选择

1)轻度脱水:开始治疗时用前述液体静脉滴入,在 8~10 小时内输入全日液体的半量,另一半在其余 14~16 小时内输完。

2)中度脱水:如脱水较重,或有明显低渗性脱水症状者,开始时宜用等渗电解质液(如「2∶1 液」或生理盐水)20 ml/kg,在 1/2~1 小时内较快输入,然后将剩余的电解质液与葡萄糖液混合,在 9~10 小时内滴入半量,另一半在其余 13~14 小时内滴入。一般速度掌握 8~10 ml/(kg·h)。

3)高渗性脱水:速度应慢,5~8 ml/(kg·h),在 48 小时左右纠正脱水。

4)口服补液:口服 ORS 的累积丢失液量为:轻度脱水 50~60 ml/kg,在 4 小时内服完;中度 70~100 ml/kg,在 4~6 小时内服完;重度 100~120 ml/kg,口服困难者可先用林格乳酸钠液或 2∶1 液静滴(或胃管滴入),第 1 个小时输入 30 ml/kg,第 2~3 个小时共 40 ml/kg,以后改为口服 30~50 ml/kg,在 3~4 小时内服完至脱水纠正。继续丢失量,随丢随时口服补充,因不禁水,无须补充生理需要液量。

答案摘自协和出版《急诊科主治医生 899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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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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