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控制」自 2006 年由哮喘全球防治创议(GINA)提出后,经过多年推广,哮喘的控制现状虽有进步,但仍不够理想[1]。根据 GINA 定义的哮喘控制水平分级,结果显示我国城区哮喘总体控制率为 28.5%[1],超过 25% 的患者在过去一年中因急性发作住院[2],其中不合理用药是哮喘控制不佳的重要原因,本文盘点了哮喘用药的 6 个常见误区,以期帮助大家更好「避坑」。
误区 1:哮喘慢性持续期仅对症治疗[3]
解析
TIPS:哮喘的基本病理是慢性气道炎症,即使没有发作也要抗炎治疗,若仅仅给予支气管扩张剂(对症治疗)则不恰当。
误区 2:哮喘急性发作期仅给予吸入激素抗炎[3]
解析
TIPS:在哮喘急性发作期,缓解支气管痉挛的对症治疗是当务之急,若没有对症治疗,仅仅给予吸入激素抗炎症,远水救不了近火,也不合理。
误区 3:哮喘重度慢性持续期每天仅需吸入低剂量 ICS[1,3]
解析
TIPS:重度哮喘定义为需要使用全球哮喘防治创议(GINA)建议的第 4 级或第 5 级哮喘药物治疗,才能够维持控制或即使在上述治疗下仍表现为「未控制」哮喘,通常需要使用大剂量 ICS。
误区 4:哮喘用药是通用的,与患者生理病理特点无关[3]
解析
TIPS:哮喘用药需充分考虑患者生理病理特征,如给 3 岁患儿使用压力型定量吸入气雾剂,因年龄太小不会使用,属于不合年龄用药,让妊娠患者不用吸入激素,而口服对胎儿影响较大的复方甲氧那明胶囊,属于不符合妊娠用药。
误区 5:哮喘稳定期可以使用的药物,急性发作期也可以使用[3]
解析
TIPS:哮喘用药要符合适应症,如哮喘非急性发作期可以口服白三烯受体拮抗剂预防发作,但哮喘急性发作则没有指征使用该药,若使用则属于不符合适应证的不合理用药。
误区 6:哮喘用药只要用了就可以,与药物剂型关系不大[3]
解析
TIPS:哮喘用药需要考虑剂型因素,如临床上有时将茶碱控释片磨碎给药,结果使控释片的特殊结构被破坏,药物迅速释放出来,不能达到控释的目的。
不合理用药不仅哮喘病情可能无法控制,甚至加重,还会增加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引起药源性疾病[3]。
内容策划:杨兹
内容审核:陈晓慧
题图来源:站酷海洛
参考文献:
[1]. 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 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020年版).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 2020;43(12):1023-1048.
[2]. 林江涛,等. 我国30个省市城区门诊支气管哮喘患者控制水平的调查结果. 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2017,40(7): 494-498.
[3]. 叶晓芬,等. 哮喘不合理用药的常见表现及其处理[J]. 中华老年多器官疾病杂志,2015(8):583-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