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入型糖皮质激素(inhaled corticosteroids,ICS)是目前治疗慢性气道炎症常用、有效的药物。近三十年来,随着ICS在儿科临床的应用和普及,支气管哮喘等疾病的防治获得了较大的成效。
目前,ICS的不同剂型,如压力定量气雾剂(pressurized me-tered-dose inhalers,pMDI)、干粉剂(dry powder inha-lers,DPI)和雾化混悬液,在临床应用中均已显示出良好的疗效。在不同疾病的儿科患者中,应根据病情、年龄选用不同剂型的ICS。本共识仅针对ICS雾化混悬液的吸入治疗。
吸入疗法的最早应用可以追溯到4 000年以前的印度,随着19世纪手持式玻璃球雾化器的发明、1956年pMDI的发明,吸入疗法从此广泛应用于临床。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对哮喘发病机制研究的深入,英国开始应用吸入疗法防治哮喘,并最终选用β2受体激动剂(β2 receptor agonist,β2RA)治疗哮喘急性发作和使用ICS防治哮喘复发。
随着临床治疗上的广泛应用,已证实吸入疗法具有起效快、疗效高、不良反应小、无创伤、无痛苦以及使用方便等优点。嗣后被GINA( The Global Initiative for Asthma)等国际哮喘防治指南广泛推广使用。2003年起,我国<儿童支气管哮喘防治常规》和《儿童支气管哮喘诊断与防治指南》也把吸入疗法作为防治哮喘的首选疗法。
在国外,临床研究已相继证实糖皮质激素雾化吸入疗法具有良好的疗效、安全性和依从性,从而在儿科的呼吸道相关疾病(特别是过敏性疾病)领域得到普遍应用。糖皮质激素雾化吸人疗法能有效减少全身糖皮质激素用量、减少住院率、减少患儿的缺课时间。近年来,我国很多医院均建立了专门的雾化治疗中心,糖皮质激素雾化吸入疗法也已成为呼吸道疾病的常规治疗手段之一。
必须指出的是,糖皮质激素雾化吸入疗法也面临着一些尚待解决的问题和挑战,如:
①医务人员对糖皮质激素雾化吸入疗法的优势认识不足,即便了解到雾化吸人疗法的优势,但对于如何选择药物以及如何配伍药物都存在着疑问;
②如何选择合适的雾化设备,应用射流(压缩泵)雾化还是超声雾化也存在困扰;
③如何根据不同疾病和病情宣传推广规范、合理的治疗理念,包括家庭雾化吸入的管理,以便使患儿更安全和获得更佳的疗效;
④在不同儿科疾病,如支气管哮喘、咳嗽变异性哮喘(cough vari-ant asthma.CVA)、感染后咳嗽(post-infectious cough,PIC)、婴幼儿喘息、肺炎支原体肺炎、急性喉气管支气管炎、支气管肺发育不良( broncho-pulmonary dys-plasia,BPD)、气管插管术中和术后等的治疗中,尚需对ICS雾化吸入的剂量、频次和疗程作进一步的完善和规范化。
鉴于此,由《临床儿科杂志》编辑部牵头组织国内儿科专家,在遵循循证医学原则的基础上,结合临床经验和专家建议,经反复讨论和修改取得一致意见,于2011年首次制定了《糖皮质激素雾化吸入疗法在儿科应用的专家共识》,供广大的儿科临床医务人员参考和引用。
时隔三年,由于临床推广和应用经验的积累,为了在临床上更恰当地使用糖皮质激素雾化吸人治疗,进一步提高其疗效,从而更好地为广大患儿服务,遂进行本次修订和再版。
(陈育智 申昆玲)
糖皮质激素雾化吸入疗法概述
1 基本概念
吸入疗法是目前哮喘治疗首选的给药方法。采用吸入疗法时,药物以气溶胶的形式输出,随呼吸气流进入体内。由于气溶胶具有巨大的接触面,有利于药物与气道表面黏膜上皮细胞接触而发挥药效。
其中,直径1-5 μm的药雾微粒最为适宜,>5 μm的微粒绝大多数被截留在口咽部,最终经吞咽进入体内;而< 0.5 μm的微粒虽能达到下呼吸道,但在潮气呼吸时,90%药雾微粒又可随呼气而排出体外。吸人药雾微粒的形态也影响药物在气道内的分布,如雾化吸人布地奈德( budesonide)混悬液时,输出的药雾微粒呈不规则形状,更容易在下呼吸道内分布。
2 糖皮质激素雾化吸入疗法的特点及临床地位
2.1 给药技术介绍
2.1.1 射流雾化 以压缩泵或氧气驱动的雾化器是目前临床最常用的雾化吸入器具,其原理是高速运动的压缩气体通过狭小开口后突然减压,在局部产生负压将药液吸出并形成药雾微粒,其中大药雾微粒通过挡板回落至贮药池,小药雾微粒则随气流输出。药雾微粒的大小与气流的压力和流速有关,增加气流速度可使雾化输出量增加,减小药雾微粒,缩短雾化时间,并使患儿的依从性更好。
在应用射流雾化吸入器时,药池的液量要充足,一般用量为3-4 ml,可在5-10 min内输出全部药液。对处于喘息急性发作状态、呼吸困难的患儿,建议以氧气作为驱动力,在雾化给药的同时提供氧气。必须强调,氧驱动雾化吸人的氧气流量以6-8 L/min为宜。
2.1.2 滤网式(mesh)雾化 通过振动等方式使药液透过网孔进行雾化。与射流雾化相比,滤网式雾化输出的可吸入微颗粒的比例略低,价格较高,但是装置体积小、重量轻、便于携带,且使用时噪音小,还可以倾斜使用。目前滤网式雾化器的种类有限,滤网耐久性能较低是它的最大缺点。
2.1.3 超声雾化 通过压电晶片产生的1~2 MHz的高频超声,从而在储药池的顶层液面形成雾粒,但对于混悬液而言,药雾微粒并不能完全到达能形成雾粒的液面顶层;同时,超声雾化的气雾水粒密度大,有效颗粒少,并可增加气道阻力;超声雾化器的高频还可以转化成热能,可能影响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活性。
因此使用超声雾化器时,药雾微粒输出效能较低,大部分药物最终留存在残留液中,不适用于哮喘等喘息性疾病的治疗。由于不同雾化器输出微颗粒的效能差异较大,并可以直接影响到治疗效果,建议避免选用不能提供确切空气动力学数据及有关临床疗效证据的雾化器。
2.2 雾化吸人的给药特点 雾化吸入局部给药治疗指数高、安全性好。吸入药物可以直接作用于气道黏膜,局部作用强,且局部药物浓度愈高、疗效亦愈好。雾化吸人是最不需要患儿刻意配合的吸人疗法,适用于任何年龄的儿童。同时,一般雾化吸入治疗的药量仅为全身用药量的几十分之一,由此可避免或减少全身给药(如糖皮质激素)可能产生的潜在的不良反应。
2.3 临床地位 中国《儿童支气管哮喘诊断与防治指南》明确指出,糖皮质激素是治疗气道炎症最有效的药物,推荐吸入疗法为哮喘防治的主要给药途径,并强调ICS是哮喘急性发作和哮喘长期控制的一线药物。2009年版GINA(≤5岁儿童)指出,与年长儿童及成人一样,吸人疗法是≤5岁儿童哮喘治疗的基石。
≤5岁儿童控制喘息的初始治疗首选ICS。布地奈德混悬液是目前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Food and DrugAdministration,FDA)批准的唯一可用于≤4岁儿童的雾化ICS。
3 雾化ICS简介
目前国内已有布地奈德混悬液和丙酸倍氯米松混悬液可以用于儿童雾化吸入。
3.1 作用机制
ICS的作用机制分为经典途径(基因途径)和非经典途径(非基因途径)。经典途径是指激素与细胞浆内的激素受体(简称浆受体)结合,并转运进入细胞核后影响核酸的转录而缓慢地发挥抗炎作用;非经典途径是指激素与细胞膜激素受体(简称膜受体)结合,在数分钟内就能生效。
但膜受体的数量仅占受体总量的10%~25%左右,而且它的解离常数远高于浆受体的解离常数。因此强调,只有更高剂量的ICS才能有效启动数量少/亲合力弱的膜受体快速通道,从而保证疗效。由于ICS作用快,因而不仅可作为长期维持治疗,也可在哮喘等气道阻塞性疾病急性发作时与速效支气管舒张剂联合应用以快速缓解发作。
3.2 药理
ICS吸人人体后可以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两条途径进入血液循环。目前所用的绝大多数ICS进入肺部后几乎不被代谢亦不灭活,最终以原型进入血液循环,其中仅有25%左右可通过肝脏首过代谢灭活,而大部分则分布于全身组织。而在吸人时留存在口咽部的ICS,绝大多数经吞咽由消化道吸收进入血液循环,部分可通过肝脏首过代谢迅速灭活,不产生全身作用。
因此ICS的全身生物利用度是经呼吸道和消化道进入血液循环的总和。不同药物的首过代谢率不同,如丙酸倍氯米松的首过代谢率仅为60%~70%,而布地奈德则高达90%以上,因此布地奈德混悬液雾化吸人的临床安全性更高。布地奈德的局部抗炎效应强于丙酸倍氯米松,是地塞米松的980倍。目前不推荐使用地塞米松作为哮喘雾化吸入治疗的选择。
肺内ICS的作用同时受药物分布、局部药物清除率、药物作用位点等因素的影响。由于不同年龄患儿的生理解剖特点和吸药方式不同,其吸人体内的ICS的药代动力学也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儿童喉部较狭小,药雾更易在咽喉部滞留,年龄越小潮气量和吸气流速越低,肺部沉积的绝对药量也越少;同时,绝大多数吸入药物的代谢率均为儿童快于成人,因此儿童对ICS的清除率也高于成人。研究表明,儿童和成人吸入相同剂量的ICS后,两者的药时曲线下面积相似,因此患儿一般无需按公斤体质量计算用量。
3.3 疗效
雾化吸入ICS可以有效减轻气道炎症和气道高反应性,控制哮喘症状,改善生命质量,改善肺功能,减少哮喘发作,降低哮喘病死率。吸入ICS的同时还可以联合吸入其他具有协同作用的药物,如β2RA等。联合吸人ICS和β2RA可以既抗炎又解痉,能更好地治疗哮喘、婴幼儿喘息等疾病。研究表明,口服糖皮质激素联合吸入布地奈德混悬液比单用泼尼松龙能更有效地降低哮喘的急性发作。
对于雾化吸入ICS在哮喘患儿长期管理中的疗效已有多项研究。一项meta分析结果表明,与孟鲁斯特比较,ICS可使哮喘患儿发生需要使用全身激素的急性发作的风险降低17%。
另一项为期52周的开放、随机、对照的多中心研究纳入202例2~4岁轻度持续性哮喘患儿,雾化吸人布地奈德混悬液可显著减少需口服激素治疗的哮喘急性发作的风险。不同雾化吸人治疗药物在肺内分布有所不同,有研究显示幼龄儿童使用布地奈德混悬液吸人治疗的临床疗效更优于其他方法吸入ICS的疗效。
3.4 安全性
雾化吸人ICS的不良反应很少。个别患儿使用不当可出现口腔真菌感染,通过吸药后漱口或暂时停药(1~ 2d)和局部抗真菌治疗即可缓解。其他还有声音嘶哑等,但停药后可自行消失。ICS的剂量因病情需要可以增加(尤其是急性期的治疗),但即使增加数倍,相对于全身糖皮质激素的应用量而言也是小而安全的,在病情缓解后,推荐以中、小剂量维持治疗。
2012年版GINA指出,长期低剂量ICS对儿童生长发育和骨骼代谢无显著影响。研究表明,与安慰剂相比,ICS长期维持治疗的全身不良反应(生长迟缓、肾上腺抑制、白内障、骨密度下降和骨折)的风险未见升高,即使采用ICS治疗7—11年后.哮喘儿童仍可达到正常的成人身高。
长期雾化吸人ICS时,应及时调整药物至最小有效维持剂量以进一步提高安全性,减少全身不良反应。
3.5 应用范围
雾化吸入ICS主要用于气道炎症性疾病的治疗,可有效改善病情,既可以作为医院内缓解急性期发作的主要治疗手段,也适用于家庭的长期控制治疗。
3.6 注意事项
雾化吸人过程中要防止药物进入眼睛,使用面罩吸药时,在吸药前不能涂抹油性面膏,吸药后立即清洗脸部,以减少经皮肤吸收的药量。此外,在采用射流雾化时,应尽可能使用口器吸人(年幼者应使用面罩吸入器),如使用面罩则以密闭式面罩优于开放式面罩,远离面部的开放式面罩会减少吸人肺内的药雾微粒量。呼吸节律对吸入药雾微粒量亦有影响,儿童哭吵时吸气短促,药雾微粒主要以惯性运动方式留存在口咽部,而且烦躁不安也使面罩不易固定,因此最好在安静状态下吸人。
(洪建国 鲍一笑)
糖皮质激素雾化吸入疗法在儿童呼吸系统疾病中的应用
1 支气管哮喘
支气管哮喘(以下简称哮喘)按病程分为急性发作期和非急性发作期(包括慢性持续期和临床缓解期),因此,哮喘的治疗也包括急性发作期的快速缓解治疗和非急性发作期的长期控制治疗。
1.1 急性发作期的快速缓解治疗
1.1.1 哮喘急性发作期的治疗原则 哮喘急性发作可危及生命,即使原来是轻度间歇的哮喘或曾获得较为良好控制的哮喘患儿,也有可能发生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的急性发作。哮喘急性发作时必须尽早采取有效治疗措施进行快速缓解治疗。2012年版GINA指出,在治疗哮喘急性发作时,使用支气管舒张剂联合吸入高剂量糖皮质激素,比单用支气管舒张剂能更有效控制急性症状。
1.1.2 雾化吸入布地奈德混悬液治疗哮喘急性发作的用法和疗效 轻度哮喘急性发作时,在吸人速效β2RA的基础上联用雾化吸入高剂量布地奈德混悬液(1 mg)作为起始治疗,能更快速有效缓解急性期症状,起始治疗后按症状改善情况,可在4h或6h后重复给药,直到症状缓解。
中重度哮喘急性发作时,相关指南推荐每20-30分钟1次,连用3次吸入速效支气管舒张剂作为第1小时起始治疗。目前研究显示,在第1小时起始治疗中,联用高剂量、短时间间隔雾化吸入布地奈德(1 mg,每30分钟雾化吸入1次,连用3次)能与吸人速效支气管舒张剂发挥协同作用,更快速有效缓解哮喘急性发作症状,改善肺功能,减少全身糖皮质激素使用,降低住院率,在非危及生命哮喘急性发作可替代或部分替代全身用糖皮质激素。
若患儿有明显呼吸困难,血氧饱和度< 92%,则应及时给氧,雾化吸人治疗应以氧气作为驱动动力。如经第1小时起始治疗未达到明显缓解,应尽早加用全身型糖皮质激素治疗。对于危及生命哮喘急性发作必须起始治疗时即尽早使用全身用糖皮质激素。
第1小时起始治疗后根据症状缓解情况,可2-4h重复1次雾化吸入布地奈德1 mg,急性期症状获得初步控制后可调至间隔6—8h用药,2-3 d后逐渐过渡至间隔8-12 h用药,并建议继续维持该剂量治疗至少3-5 d(在门急诊)或5-7 d(在住院部),然后进入长期控制治疗。
临床观察和研究显示,因中重度哮喘急性发作急诊或住院的患儿,在吸入速效β2RA和应用全身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基础上联用雾化吸入高剂量布地奈德混悬液,能更快速有效地缓解急性期症状,缩短住院时间,并可能减少全身型糖皮质激素用量,缩短用药时间,从而减少全身不良反应。
1.2 非急性发作期的长期控制治疗
1.2.1 哮喘长期控制治疗的原则 哮喘治疗是一个长程、规范、个体化的过程。GINA和我国2008年版指南均明确指出:为使患儿的哮喘症状获得完全控制,哮喘急性发作缓解后应使用控制药物进行长程规范治疗,如ICS、白三烯调节剂等。
1.2.2 雾化吸入布地奈德混悬液作为哮喘长期控制治疗的用法急性期获得控制后进入长期控制治疗阶段,ICS是目前首选的哮喘长期控制药物。雾化吸入要求患者主动配合程度最低,因此哮喘儿童可选用雾化吸入布地奈德混悬液作为长期控制治疗,可用0.5~1mg/d作为起始治疗剂量。
启动起始治疗1-3个月后进行评估,如控制不良应考虑升级治疗,起始剂量为0.5 mg/d的患儿可将剂量上调至1 mg/d,而起始剂量为1 mg/d的患儿建议加用其他控制药物如白三烯调节剂进行联合治疗。升级治疗后至少4~6周应再次评估以指导方案的调整直至达到哮喘控制。
如哮喘已达到控制建议每3个月评估1次。哮喘达到控制并维持至少3个月可考虑降级治疗,每次下调ICS剂量25%~ 50%至最低维持剂量,雾化吸入布地奈德的最低维持剂量为0.25 mg/d。ICS下调至最低维持剂量哮喘症状仍能维持良好控制至少1年,可考虑停药。
1.3 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先兆期的预先干预治疗
呼吸道病毒感染是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的主要诱发因素。急性喘息发作前常先有喷嚏、流涕等鼻部症状和明显咳嗽等先兆征象,出现先兆征象至急性喘息发作通常有约平均Sd的“机会窗”时间,在“机会窗”期间尽早给予吸入高剂量ICS进行预先干预,可有效预防后续可能发生的哮喘急性发作。
儿童哮喘国际共识(International Consensus on Child-hood Asthma,ICON )也提到,出现感冒症状后吸人高剂量ICS作为预先干预可能对哮喘急性发作有预防作用。在哮喘儿童出现哮喘急性发作的先兆征象时可选用雾化吸入高剂量布地奈德混悬液预先干预治疗,但目前尚无统一推荐的最佳剂量和疗程,可选用MIST( Maintenance vs.Intermittent InhaledSteroids in Wheezing Toddlers)研究中所采用的布地奈德混悬液1 mg/次,2次/d,连用7d的治疗方案。
(李云珠 陈爱欢 张皓)
2 咳嗽变异性哮喘( CVA)
CVA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哮喘,以咳嗽为惟一或主要表现,不伴有明显喘息和气促等症状和体征,但可有气道高反应性,抗哮喘药物治疗有效,是儿童慢性咳嗽最常见原因之一。CVA的本质是哮喘,确诊后应进行规范化的抗哮喘治疗(ICS、β2RA等药物);早期和规范化使用ICS可降低CVA发展为典型哮喘的风险,但使用ICS的疗程尚无定论。
临床可以应用布地奈德混悬液雾化吸人治疗<5岁CVA患儿。按其咳嗽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布地奈德混悬液0.5~1.0 mg/次,每天1、2次。CVA咳嗽的完全缓解可能需要布地奈德混悬液治疗数周,因此CVA使用布地奈德混悬液雾化吸入治疗的时间一般不少于6~8周。
一项纳入了903例≤5岁CVA患儿的开放性、多中心、非干预性的国内临床研究结果显示:雾化吸人布地奈德混悬液7周,能显著改善CVA患儿的症状评分,减少支气管舒张剂的应用,患儿依从性和安全性良好,值得临床借鉴。
3 感染后咳嗽( PlC)
PIC是儿童慢性咳嗽的常见原因之一,尤其多见于<5岁的学龄前儿童。急性呼吸道感染、咳嗽症状超过4周可考虑为PIC。PIC的发生可能与气道广泛性炎症和气道上皮完整性受到破坏有关,导致气道黏液分泌过多、气道和(或)咳嗽受体高反应性。PIC -般可自行缓解,大多在8周内症状可缓解;症状严重者可考虑短期使用ICS、白三烯受体拮抗剂或M受体阻断剂。
雾化吸人布地奈德混悬液治疗PIC的推荐剂量为0.5~1 mg/次,使用频次依病情而定,疗程可为2—3周。用布地奈德混悬液雾化吸入治疗,可显著改善喘息、咳嗽症状,减少急性复发,改善肺功能和气道高反应性。
(俞善昌 李昌崇 何庆南)
4 婴幼儿喘息
引起婴幼儿时期反复喘息的原因很多,本文所指的是:已排除先天畸形、非感染直接所致者,仅针对病毒感染触发的喘息及反复喘息者,如毛细支气管炎等。<2岁为好发年龄。临床表现主要为咳嗽、气促、喘憋,体征为肺部广泛闻及哮鸣音。治疗主要为支持、维护内环境稳定、改善通气、供氧、抗气道炎症反应、防治并发症及并存症。
病毒感染所致的直接损伤和间接损伤可引起免疫功能紊乱,是气道发生慢性炎症及气道高反应的病理机制。在婴幼儿时期的气道炎症反应中,黏液分泌增加、气道上皮细胞水肿引起气道阻塞、气道功能受阻是主要原因。因此在使用B受体兴奋剂及M受体阻滞剂解除痉挛、舒张支气管的同时,吸入ICS有助于消除非特异性炎症,从而达到改善通气、恢复正常呼吸功能的目的。但应用ICS需遵守适量、有效、足疗程及规范用药的原则。
4.1 婴幼儿喘息急性期雾化吸人治疗
对于重度喘息患儿,应该给予布地奈德混悬液(1mg/次)和支气管舒张剂(β2RA、M受体阻滞剂)联合吸入。如病情需要可每20分钟1次,连续3次。同时给予全身糖皮质激素如注射甲基泼尼松龙l—2mg/(kg ·d)或口服泼尼松龙1~2 mg/( kg ·d),连续1~3 d。随病情缓解,药物种类及剂量不变,但雾化吸入的间隔时间可逐渐延长为4、6、8至12 h。中度喘息患儿急性期时,同样给予上述联合用药,2次/d,连续2—3d。
4.2 婴幼儿喘息缓解期雾化吸人治疗
年龄<3岁,但预测可能发展成哮喘的高危儿,需尽量争取长期布地奈德混悬液的雾化吸入,剂量从1mg/d开始,逐渐减量,每1—3个月调整一次治疗方案,直至最小有效维持量(布地奈德混悬液为0.25 mg/d)。疗程个体化,酌情给予3、6、9或12个月吸入。
(盛锦云)
5 肺炎支原体肺炎
肺炎支原体肺炎是由肺炎支原体感染引起的肺部炎症。多见于年长儿,咳嗽剧烈,肺部体征少,仅少数肺部可闻及细湿哕音及喘鸣音,肺部X线病变明显,部分患儿合并胸腔积液或出现肺外并发症。
在应用大环内酯类药物治疗肺炎支原体感染的同时,给予雾化吸入ICS,可减轻气道炎症反应。促进纤毛上皮细胞功能的恢复,对减轻气道高反应和非特异性炎症能有较好的疗效。同时,吸人ICS还有助于肺炎支原体病原体的清除。
对处于肺炎支原体肺炎急性期患儿,如有明显咳嗽、喘息,X线胸片肺部有明显炎症反应及肺不张,应用布地奈德混悬液0.5~1 mg/次,同时联合使用支气管舒张剂雾化吸入,2次/d,用1~3周。对处于肺炎支原体感染后恢复期患儿,如有气道高反应性或X线胸片有小气道炎症病变,或肺不张未完全恢复,可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雾化吸入,0.5~1mg/d,1~3个月后复查。
(赵德育)
6 急性喉气管支气管炎
急性喉气管支气管炎( croup)是引起儿童上气道梗阻最常见的原因,6个月-6岁儿童最易发生,临床上表现为声嘶、犬吠样咳嗽和吸气性喉鸣伴呼吸困难,其中约2%~15%的患儿需住院治疗,约0.5%-1.5%可能需要气管插管治疗。
多数croup患儿由病毒感染引起,尤其是副流感病毒Ⅲ型,其他如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肺炎支原体也可引起。循证依据表明,吸入ICS和口服或肌注地塞米松、吸入肾上腺素对中重度croup有肯定的治疗效果。因而多数专家建议常规使用雾化吸人布地奈德混悬液治疗,并可在雾化吸人布地奈德混悬液中加入肾上腺素。
ICS雾化治疗能显著减轻喉部水肿和炎症,有助于缓解病情。综合近年来布地奈德混悬液治疗croup的临床研究结果,大多显示雾化吸人布地奈德混悬液与全身糖皮质激素应用效果均优于安慰剂组,并明显改善croup的临床症状和预后。
曾有双盲双模拟研究比较口服地塞米松0.6 mg/kg和雾化吸入布地奈德混悬液2 mg的疗效,发现两组在急诊室留院时间及降低严重度评分方面并无差异。多数研究选择雾化吸入布地奈德混悬液的初始剂量为1-2 mg,此后可每12小时雾化吸入1 mg 431。也有研究应用2 mg/次,每12小时一次,最多用4次。
(陈志敏 陈强)
7 支气管肺发育不良( BPD)
BPD是早产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治疗过程中由于支气管、肺损伤而产生的最为常见的肺部慢性疾病。BPD患儿需要长期的氧疗,并维持血氧饱和度在89%~94%。一般认为,应用β2RA可改善气道通气,但对BPD患儿存活率、机械通气时间,以及此后的氧气依赖度并无明显影响。
对于应用机械通气的早产儿,全身糖皮质激素和吸人ICS可减轻因机械通气所致的气道炎症,防止BPD的发生。但基于目前的研究结果,全身激素和吸人ICS预防早产儿BPD的临床疗效尚不肯定。但考虑到ICS的不良反应明显少于全身激素,因而有必要对ICS的有效性和治疗方案进行深入探讨。其他治疗方法可选用利尿剂、维生素A及维生素E等。
尽管ICS防治BPD的疗效不确定,但2009年对德国223家儿科医院新生儿病区进行的调查显示,其中46%应用ICS预防和治疗早产儿BPD,且81%选择布地奈德混悬液。雾化吸入布地奈德混悬液防治BPD的剂量与疗程不明确,有研究采用雾化吸入布地奈德混悬液0.5 mg/次,每天2次,共14 d。有关雾化吸入布地奈德混悬液不良反应的报道很少。如应用剂量较大,应适当控制疗程,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
(陈志敏 陈强)
8 雾化吸入布地奈德混悬液在气管插管术中和术后的用法和疗效
根据患儿年龄,分别于插管前30 min雾化吸入布地奈德混悬液1次,拔管后每30 min雾化吸人布地奈德混悬液,0.5-1 mg/次,4-6次/d;依据患儿病情及拔管后喉部水肿恢复情况而定,一般气管插管术中和术后使用ICS 3~5 d。
雾化吸入布地奈德混悬液的疗效明显优于吸入地塞米松。在雾化吸人过程中需要密切观察患儿呼吸道梗阻情况.及时调整合适的雾化吸入糖皮质激素剂量,次数及疗程,一般情况下无不良反应。
(刘恩梅 邓力)
家庭雾化吸入ICS治疗的应用与管理
需要长期雾化吸入ICS治疗的患儿均可考虑家庭雾化治疗。在家庭雾化吸入ICS治疗过程中必须加强对患儿及其家长的教育,使之对长期雾化吸入治疗有一个正确、全面的认识,提高依从性,从而提高疗效和安全性。需要制定完整的家庭雾化治疗计划,并加强随访。此外还需要帮助家长选择合适的雾化吸入装置,指导家长具体操作,告知雾化吸人的注意事项等。
对于已能熟练掌握雾化吸入治疗的家长可以进一步指导在患儿病情加重时的药物加量,以及增加吸人次数等,但是对于哮喘持续未能控制的患儿以及需要雾化治疗的其他中重度呼吸系统疾病的患儿,必须在专科医师指导下治疗,不推荐在家中随意自行增加剂量。
(尚云晓 殷勇)
本文摘自《临床儿科杂志》第32卷第6期2014年6月
作者:申昆玲 邓 力